象山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程
一、通过本次会议议程。
二、专题学习。
1.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三、表决通过补选区人大代表的决定、办法草案。
(一)表决《桂林市象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
(二)表决《补选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四、审议有关报告。
听取和审议:(1)象山区开展地学旅游工作情况报告;(2)象山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发展地学旅游,打造象山区旅游发展新增长极调研报告;(3)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4)象山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象山区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5)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6)象山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象山区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7)关于象山区202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8)关于2023年度象山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9)关于2023年区本级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五)人事任免。
(一)关于接受赵勇因工作变动辞去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二)免去李彦妮(女)的象山区科技和园区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何平的象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免去李华明的象山区民政局局长职务;免去韩新秀(女)的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免去曾瑞仁的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陈从军的象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三)任命曾轶为象山区科技和园区管理局局长;任命李彦妮(女)为象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任命赵勇为象山区民政局局长;任命何平为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任命陈从军为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命赵东为象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四)关于接受梁红因工作变动辞去象山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
(六)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