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议 程
一、通过本次会议议程;
二、宣读桂林市象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聘任肖琳等十名同志为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大审查监督咨询专家的通知》,并向公开选聘的审查监督咨询专家颁发聘书;
三、表决通过《桂林市象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
四、表决通过《补选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五、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象山区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七、审议象山区贯彻实施《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书面);
八、人事任免;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