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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相关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5/9/11 17:10:16|浏览次数:

象山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相关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9月11日下午,象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经翠艳带队对象山区政府贯彻实施7部“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相关地方性法规情况集中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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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航天电子有限公司、南溪山实地调研检查涉重金属排放治理情况、南溪河“消劣返清”工作进展及南溪山石刻保护情况。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秦振福副区长代表区政府作的贯彻实施“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地方性法规情况汇报与会人大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就如何有效推进“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地方性法规在象山落地见效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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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翠艳在总结讲话时充分肯定了区政府贯彻实施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地方性法规取得的成效,执法检查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她指出,要深刻认识开展好“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法定职责,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入推进漓江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从“三个有利于”的角度推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理念转化为全民自觉行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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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区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整改目标任务,聚焦法规执行中的重点难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狠抓整改成效,以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的境界,将生态保护作为永恒课题抓实抓细;要注重协同推进,深化三方联动机制,提升保护决策的科学性与响应效率,为高质量发展夯实生态根基;要促进共建共治,健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以区委统筹全局为核心,区政府要牵头落实政策与监管职责,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推动各方力量形成治理合力,切实将生态改善成果转化为惠民、利民、为民的民生实效;要持续跟踪问效,强化人大监督闭环。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通过定期督查、“回头看” 等方式跟踪成效,推动生态环境立法从 “条文” 转化为 “实效”,为守护绿水青山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雅劼,区监委、区人大办、区人大农建委、区检察院、文体旅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参加活动。

通讯员:图:李佳利  文:唐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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