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象山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在区政府八楼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经翠艳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峰、赖慧云、李雅劼、李光祥出席。

会议拟订了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7月10日上午召开,会期半天。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以及《八项规定改变中国》。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象山区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以及象山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及象山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本级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及象山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情况的报告以及象山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象山区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及象山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若干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区编办《关于审议象山区乡、街道履行职责事项“三张清单”(审议稿)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请示》以及区人大《关于提请审议二塘乡、象山街道、南门街道、平山街道的履职事项清单中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议案》(草案),并决定将上述报告、议案(草案)提请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研究了人事任命事项。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区人大机关各委(室)主任、副主任、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