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公报
目 录
一、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
二、象山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监督工作计划、专题调研工作计划、代表工作计划
三、《桂林市象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四、《象山区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蒋玲荣为象山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
五、桂林市象山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
2025年4月24日上午,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经翠艳主持会议,副主任白峰、李雅劼、李光祥出席会议。委员秧玉付等17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在柬埔寨媒体发表署名文章《双向奔赴、互相成就,推动新时代中柬命运共同体行稳致远》、习近平在马来西亚媒体发表署名文章《让中马友谊之船驶向更加美好的未来》、习近平在越南媒体发表署名文章《志同道合携手前行 继往开来续写新篇》。
会议审议通过了《象山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象山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象山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专题调研工作计划》《象山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代表工作计划》。
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蒋玲荣为象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并由其担任代理区长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民政府二级调研员熊永波,区监委委员、四级调研员唐修望,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周浩,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忠保,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主任李开林,区人大机关各委室副主任以及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象山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奋进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固树立“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鲜明导向,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围绕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依法履职、守正创新,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奋进突破,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象山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把握好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认真研读习近平《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掌握这一重要思想的发展脉络、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集体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自觉、具体地贯彻到人大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全过程。
2.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及时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
3.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围绕区委中心大局,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决落实区委重要部署,全力以赴推进区委交办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4.增强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落实宪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更好发挥宪法在坚持党的领导,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5.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健全完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工作机制,推动全区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活动,推动宪法宣传常态化。依法组织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激励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履行法定职责。
6.增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审查工作机制,细化审查内容,规范审查程序,综合运用主动审查、依申请审查、移送审查、专项审查和联合审查等方式,依法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纠正或者撤销违反法律法规、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广泛听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利益相关方和公民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区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制度,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7.助力市人大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推动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充分发挥相关领域或专业背景的代表作用,把代表建议作为推动改进立法工作的重要依据。拓宽公民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深度,高度重视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扎实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凝聚立法共识。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特色品牌,扎实做好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作用,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助力市人大立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依法精准监督
8.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监督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产业发展、重要民生事项等依法开展监督,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寓支持、促进于监督之中,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9.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监督。深化财经领域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本级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区本级决算草案报告,审查和批准2024年度区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区本级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等报告;开展“人工智能+”发展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执行和“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推动从制度上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10.聚焦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深化监督。听取和审议《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农文旅融合发展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推进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促进民族地区共同发展专题调研。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第一阶段实施情况专题视察,推动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实现重大突破。
11.聚焦“两个保护”深化监督。持续强化生态环保“最严监督”,听取和审议象山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漓江支流水质提升“消劣返清”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涉及“两个保护”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监督推动人大代表通过人代会以及“智慧象山人大”“数字漓江—人大监督”线上平台提出的“两个保护”意见建议有效办理。
12.聚焦社会民生关切深化监督。听取和审议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校园等情况专题调研。对2025年度重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视察。
13.聚焦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实施深化监督。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14.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履职监督。聚焦“两个保护”、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继续开展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相关部门人员述职评议、履职评议工作,助推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15.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跟踪督促“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跟踪推动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视察等发现问题的整改,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尽责、加强改进工作。进一步健全监督工作机制,会同区纪委监委建立人大监督与纪检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聚焦中心大局、聚焦群众关切、聚焦突出问题,丰富拓展监督工作方式,提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的针对性、实效性。
16.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线上线下来信来访,推进人大信访工作法治化,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提高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对信访问题的综合分析,为监督工作提供参考。
四、依法履行决定权和任免权
17.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要事,按照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通过法定程序及时把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
18.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原则,坚持和完善人大选举任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党内工作程序与人大法定程序有机结合,确保区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
五、加强代表工作,保障代表履职
19.持续开展人大代表“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总体活动方案和“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指南,进一步优化代表进站履职步骤方式和具体流程,精心组织好年度主题进站活动,常态化开展日常履职活动,持续转化代表履职活动成果,努力将履职活动形成的务实成果,转化为一批代表意见建议,转化为一批立法修法的意见,转化为一批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项目,帮助基层消盲点、通堵点、疏痛点,做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20.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服务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同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进一步拓展联系广度深度、增强联系实效。密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同区人大代表的联系,扩大区人大代表对区人大工作的参与,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充分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作用。
21.加强和改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密切区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统筹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人大代表工作。进一步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广度深度,在立法调研、论证、起草,以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视察等工作中更多地邀请代表参加。
22.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组织开展代表履职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代表法,不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紧跟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运用人工智能赋能代表履职。强化代表履职“线上线下”平台使用管理,优化“智慧象山人大”功能。推进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融合发展,增强“联”的作用、“法”的元素、“融”的功能,实现一点多用、效能倍增。积极为代表参加代表联络站活动、视察、调研、走访、执法检查等提供服务保障;协助做好驻桂林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出席本级人代会的建议和组织服务工作;组织驻象山区的桂林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
23.持续开展代表讲述履职实践活动。采取进站讲述、调研视察活动讲述、媒体讲述等形式,组织代表开展讲述履职实践活动,激励代表依法履职、认真履职、创新履职。代表联络站开展季度活动、年度主题活动、向选民述职活动和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等履职活动时,分别安排2-3名代表讲述履职实践。
24.提高代表建议工作水平。健全完善代表建议提出、交办、办理、督办、反馈全流程工作机制,推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协助代表把好建议的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协调“一府一委两院”向代表通报情况、协助提供代表提出建议所需基础材料,支持代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高质量建议。落实《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规定》,健全区领导领衔督办,区人大各专工委全面督办,跟踪督办代表建议机制,切实推动解决问题、转化办理成果,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继续与象山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收集一批建议办理实效突出的典型案例,组织各承办单位进行经典案例分析,形成行之有效、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相互学习借鉴,营造齐头并进抓建议办理的浓厚氛围,提升代表建议办理整体水平。
25.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持续推进区乡两级民生实事项目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走深走实,广泛凝聚群众智慧,突出票决事项落地见效,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效能
26.持续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常态长效深化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化人大系统“党建品牌联创共建”活动,推动党建经验联推、亮点联宣、品牌联创、方法联试、成效联促,不断提升全区人大系统党建工作水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人大意识形态阵地。
27.持续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探索工作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取得新成效新经验。坚持群众路线,大兴调查研究。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统筹谋划,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提高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办好象山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讲好象山人大故事、象山民主故事。
28.持续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常委会机关党建“五基三化”建设,深化“四强”党支部创建成效,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在依法履职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鲜明导向。组织开展大学习活动,掀起学思想、学法规、学业务热潮。开展“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比活动参与、比建言献策、比作用发挥”活动。持续深化“争当人大业务能手”活动,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29.持续深化人大工作联系和交流。加强与市人大各部门的汇报沟通,争取得到更多业务指导,加强与区内外人大的工作交流。密切与二塘乡人大主席团、各街道人大工委的联系,指导基层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乡(街道)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人大代表联络站作用,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七、全力抓好组织实施
30.对照目标任务强化贯彻落实。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工作要点及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调研工作计划、代表工作计划的实施工作。要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以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为导向,细化责任分工,把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具体落实到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象山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2024年度我区环境质量状况、环境保护规划、环境污染防控、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等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打算。
负责单位:农业农村与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4月
(二)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农文旅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我区农文旅融合发展基本情况及取得的工作成效,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化发展程度、市场需求、政策扶持等方面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负责单位:农业农村与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5月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区人民政府2024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安排建议等。
负责单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5月
(四)听取和审议《象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象山区人民政府开展地学旅游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工作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区人民政府落实《审议意见》基本情况,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负责单位:教科文卫旅游与民族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6月
(五)听取和审议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尤其是在整治突出问题、推动基层机制改革、深化以案促改促治等方面的情况和成效,存在的主要困难和下一步安排建议等。
负责单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8月
(六)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等方面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打算。
负责单位:财政经济和社会建设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8月
(七)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漓江支流水质提升“消劣返清”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辖区内南溪河、瓦窑河等属于劣Ⅴ类水质漓江支流的整治举措和成效;“力争年内实现所有漓江支流返清”工作辖区段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和主要措施等。
负责单位:农业农村与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10月
(八)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在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方面工作情况,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安排建议等。
负责单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11月
(九)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区人民法院2024年行政诉讼工作情况,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安排建议等。
负责单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12月
(十)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同步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总体情况,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
负责单位:财政经济和社会建设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12月
二、财政经济工作监督
(一)审查2024年象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2024年象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以及2025年计划安排等。
负责单位:财政经济和社会建设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人大例会期间(1—2月)
(二)审查2024年象山区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2024年象山区预算执行情况以及2025年预算安排等。
负责单位:财政经济和社会建设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人大例会期间(1—2月)
(三)听取和审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全区国有资产总体情况;资产变动、分布、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等情况;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闲置资产盘活情况;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建议。
负责单位:财政经济和社会建设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6月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本级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同步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政府债务总量控制、结构优化情况;政府债务项目安排、调整、实施和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情况;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情况;全口径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情况,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监测及改革转型情况等。
负责单位:财政经济和社会建设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6月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区本级决算报告,审查和批准2024年区本级决算
重点报告内容:2024年区本级预算收支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情况、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政府债务情况,加强预算管理的工作措施等。
负责单位:财政经济和社会建设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8月
(六)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2024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专项资金使用、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落实审计等。
负责单位:财政经济和社会建设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8月
(七)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2025年上半年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预期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度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措施等。
负责单位:财政经济和社会建设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8月
(八)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2025年上半年区本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完成情况,财政改革推进情况,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措施等。
负责单位:财政经济和社会建设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8月
(九)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查和批准2025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重点报告内容:2025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依据、项目和数额,上级下达我区的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新增债务规模和限额分配等情况。
负责单位:财政经济和社会建设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收到区人民政府关于预算调整的议案后,及时安排上会审议
(十)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重点报告内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
开展专题询问:在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基础上,对区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询问。
负责单位:财政经济和社会建设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12月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情况
重点检查内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法律贯彻实施的意见建议等,促进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效解决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负责单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4月
(二)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用水条例》的实施情况
重点检查内容:我区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用水条例》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进一步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用水条例》的意见建议,推动改善农村居民饮用水条件,保障农业农村供水用水安全,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用水条例》在我区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负责单位:农业农村与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6月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实施情况
重点检查内容:我区工会的建设与管理、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工会的经费和财产、法律责任等方面法律贯彻实施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进一步推动法律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负责单位:财政经济和社会建设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6月
(四)检查涉及“两个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
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桂林市禁止乱挖滥采砂石土矿产资源规定》等涉及“两个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相关条款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桂林市城市绿化条例》《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发现问题的后续整改落实情况;深入分析涉及“两个保护”地方性法规执行存在主要问题或者困难的原因,下一步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负责单位:农业农村与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10月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重点内容:综合运用依申请审查、主动审查、专项审查、已送审查和联合审查等方式,依法开展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坚决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联系协调,形成备案审查工作合力。进一步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推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化,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负责单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有关专工委
时间安排:2025年1月至12月
五、专题视察
开展《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第一阶段实施情况专题视察
负责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财政经济和社会建设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牵头,有关专工委室配合。
时间安排:2025年11月
六、开展述(履)职评议
(一)开展对任命的“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
主要内容:根据《宪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监督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2025年工作安排,拟对数名(具体由区法院、区检察院确定名单)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以及与胜任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养、专业水平、工作作风、职业操守、办案能力等各方面的履职成效进行评议,并根据测评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负责单位:区人大监督专班,教科文卫旅游与民族工作委员会等有关专工委
时间安排:2025年12月
(二)开展对任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
主要内容: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2025年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水平,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拟对7个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本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落实以及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进行评议,并根据测评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负责单位:区人大监督专班、教科文卫旅游与民族工作委员会等有关专工委
时间安排:2025年12月或2026年1月
象山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专题调研工作计划
一、开展对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重点调研内容:了解和掌握区人民政府2024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安排建议等。
负责单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5月
调研报告书面提交主任会议。
二、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研
重点调研内容:总体效益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盈亏状况及原因分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情况;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情况;国有资产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等内容。
负责单位:财政经济和社会建设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6月
调研报告书面提交主任会议。
三、开展对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重点调研内容:了解和掌握区监察委员会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安排建议等。
负责单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8月
调研报告书面提交主任会议。
四、开展我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校园情况专题调研
重点调研内容:对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在发挥好民族教育基地和示范学校作用,引导全区各族师生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化文化认同等方面开展调研,就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融入到教育教学全过程。
负责单位:教科文卫旅游与民族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9月
调研报告书面提交主任会议。
五、开展《桂林市违法建设防控查处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重点调研内容: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城市发展品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重点调研了解《桂林市违法建设防控查处条例》有关适用范围、违法建设界定、政府职责、联动职责、禁止为违法建设提供相关供水和供电等公共服务、违法建设处置、法律责任等主要条款内容的在我区贯彻执行情况,提出今后《条例》落实执行的意见和建议,助力加快打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
负责单位:农业农村与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8月
调研报告书面提交主任会议。
六、开展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象山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人才、文化和生态振兴部分)实施情况的报告》的跟踪检查
重点调研内容:对常委会关于2024年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推动审议意见得到全面落实,了解落实审议意见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助推我区乡村振兴。
负责单位:农业农村与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10月
调研报告书面提交主任会议。
七、开展对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
重点调研内容:了解和掌握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在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方面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安排建议等。
负责单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11月
调研报告书面提交主任会议。
八、开展对区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
重点调研内容:了解和掌握区人民法院2024年行政诉讼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安排建议。
负责单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12月
调研报告书面提交主任会议。
九、开展我区“人工智能+”发展情况专题调研
重点调研内容:了解我区人工智能产业现状、发展趋势,分析当前我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助力我区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负责单位:办公室,教科文卫旅游与民族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5年12月
调研报告书面提交主任会议。
象山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代表工作计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奋进年。象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代表法,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和履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助力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奋进突破。
一、持续抓好“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
1.充分发挥平台载体作用。发挥好代表履职平台“宣传站、民意窗、连心桥、监督岗、大课堂”作用,持续推动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履职服务中心线上线下平台规范化建设和运行,搭建和完善智慧人大系统,推动区人大常委会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建立专门的阵地和办公场所,为代表工作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支持和保障。
2.精心组织主题进站活动。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总体活动方案和“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指南,组织区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倾听社情民意,把群众“诉求清单”转化为代表“履职清单”,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协助做好桂林市和象山区人大代表进站履职的服务保障,努力做到应参加尽参加。更大范围公开代表联络站信息,尽可能多地邀请当地群众参加代表联络站召开的民情沟通会,推动主题活动深入人心、见行见效。
3.统筹推进日常进站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代表接待日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宣讲活动或集中学习活动、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民意征集会,以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对政府依法行政和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调研活动、满意度测评活动。深化代表联络站代表接待日活动,紧贴“突出科创赋能、加快文旅焕新、狠抓项目建设、大抓区域经济”,将“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奋进年”主题贯穿全区各级代表联络站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始终,各站每月安排2-3名驻站代表接待群众,群众有计划组织来访与自觉来访相结合,同时融合驻站单位、驻站专家业务工作及志愿者义务活动,让代表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4.推动联系群众常态化。代表联络站坚持做到“门常开、人常在、事常办”。通过加强业务指导,推动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联系下一级基层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做在日常,依托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常态化、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联系活动,建立健全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拓展联系深度,增强联系实效。
5.促进代表联络站融合发展。进一步管好用好代表联络站,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代表联络站+服务实体经济、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基层治理等”取得更大成效;推进代表联络站与基层党群服务中心、立法联系点、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有机融合、功能互补,增强“联”的作用、“法”的元素、“融”的功能,提高代表联络站活动质量和影响力。
二、不断加强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
6.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常态化。协调服务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电话、信函、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加强同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同时结合调研、视察、座谈会、培训班、代表小组活动等工作安排,面对面深入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7.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结合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每次邀请4-5名相关行业领域、提出相关建议及参加有关调研、视察、立法、监督活动的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注重邀请基层一线代表。
三、深化拓展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
8.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依托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听取各级代表、基层群众对法律法规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在立法调研、法规案立项、起草、审议、通过前评估和备案审查等环节,注重邀请代表,特别是提出相关建议、具有相关领域专业背景代表参加,有针对性地听取意见。坚持法规草案征求代表意见制度,及时向代表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提高征求意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9.深化代表对监督工作的参与。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时,邀请有关代表参加前期活动并列席有关会议。健全完善代表参加财政经济工作监督机制,在规划、计划和预算执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以及各类会议中,邀请更多相关领域代表参加。统筹推进常委会监督工作与代表调研视察、建议、联系人民群众等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代表在“两个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等方面的作用,助推新质生产力培育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0.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持续推进区乡两级人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走深走实,总结辖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先进经验,广泛凝聚群众智慧,突出票决事项实效,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四、加强和改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
11.组织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认真选定主题,及时制发通知,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时间一般安排在5-7月)和集中视察(时间一般安排在10-12月)。
12.持续开展代表讲述履职实践活动。采取进站讲述、调研视察活动讲述、媒体讲述、智慧桂林人大网络讲述等形式组织代表开展讲述履职实践活动,激励代表依法履职、认真履职、创新履职,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结合代表联络站开展季度活动、年度主题活动、向选民述职活动和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等履职活动时,分别安排2-3名代表讲述履职实践,坚持定期向区融媒体中心、“象山人大”微信公众号推送代表履职事迹和讲述履职实践活动情况,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特点,讲好人大故事,讲好民主法治故事,推动代表讲述履职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充分展示各领域各层级人大代表履职为民的时代风采,彰显人大履职工作的新作为。
13.统筹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工作。支持和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建立健全联系代表工作机制,通过办理代表建议以及邀请代表参与相关工作和考察、调研、座谈等活动,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提供信息资料。加强统筹协调,增强代表参加活动的计划性、规范性、实效性。
14.学习交流推广代表工作经验。发挥好各级媒体和象山人大微信公众号等的作用,及时宣传我区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更好发挥代表作用的典型事例,总结推广各地代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中国人大》、中国人大网、《广西人大》、广西人大网、《桂林人大》、桂林人大网等推介。
五、着力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成效
15.做好大会前和大会期间代表建议工作。大会前,指导一乡三办组织和协助代表加强法规政策、业务知识学习,通过调研视察、代表小组活动、进站活动、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了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听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与“一府一委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对接,结合“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主题进站活动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做好大会前建议素材的征集工作,选准选好建议题目,认真撰写建议内容,不断提高建议质量。大会期间,各代表团成立由1名副团长负责,代表工委1名领导和政府相关部门同志组成的建议工作组,做好代表建议的协调、指导和把关工作,把好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确保代表提出的建议高质量。
16.深督实办代表建议。健全完善代表建议提出、交办、办理、督办、反馈全流程工作机制,推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落实《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规定》,健全区领导领衔督办、人大各专工委全面督办、跟踪督办代表建议机制,协调“一府一委两院”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内部督查机制。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建议承办单位在办前、办中、办后加强同代表联系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及时向代表通报办理工作进度、初步意见和办理结果,推动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督促各承办单位在办好本级承办的代表建议提高办理工作成效。
六、切实加强代表自身建设
17.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改后,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代表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多形式、多途径宣传代表法,做好代表法普及和宣传,为做好代表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把新修改的代表法作为2025年各级人大代表学习重要内容,通过区级集中学习、一乡三办分级学习、网络平台学习等方式,在代表中掀起一股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18.强化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加强代表纪律作风建设,会同各代表团加强大会会风会纪监督。引导代表珍视代表身份、牢记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正确处理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在本职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代表纪法教育,督促代表带头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模范。规范代表履职登记,完善代表履职档案,推动代表履职管理信息化,将履职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代表履职情况以适当方式向有关方面通报。
19.做好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同有关部门和代表原选举单位的联系,服务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做好代表补选和资格审查等工作,探索建立代表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代表退出工作。
七、切实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质量和水平
20.坚持党对代表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代表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在推进人大代表工作中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对人大代表工作的决策部署贯穿始终。代表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等,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
21.做好代表出席大会有关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区人大代表出席大会的组织和服务工作,为代表出席大会提供优质保障,提高服务保障工作质量和水平。支持代表在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积极宣讲、带头贯彻大会精神。
22.积极协调解决代表履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到基层代表及其所在单位开展走访活动,认真听取了解代表履职工作情况;加强与代表选举单位的沟通,在通知代表参加履职活动时,一并通知代表所在单位,协调代表所在单位尊重代表权利,为代表优先执行代表职务依法给予时间、待遇、物质等方面的保障。
桂林市象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
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5年4月24日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2025年4月24日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决定:补选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2名,分别安排在第22号西城社区选区、第42号竹林社区选区、第52号联合选区、第57号溪园社区选区、第61号同心社区选区、第91号联合选区、第103号象山区人武部选区进行选举。选举工作从2025年4月25日至5月15日进行。2025年5月15日(农历四月十八日,星期四)为选区选举日。
桂林市象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24日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蒋玲荣为象山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
(2025年4月24日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象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蒋玲荣代理象山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桂林市象山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5年4月24日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蒋玲荣为象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二)
任命文雯为象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